【教發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開課申請-遠距教學,即日起開始收件
說 明:
1.教育部遠距教學型態定義(資訊來源:
(1)遠距教學:指師生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
(2)遠距教學(同步):指科目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以
(3)遠距教學(非同步):指科目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
以下為輔助教學性質
(1)課堂教學+遠距輔助教學(同步、非同步): 本課堂教學有利用遠距教學授課,但遠距授課時數未達課程總授課時 數的二分之一,為輔助教學性質。
(2)課堂教學+實習(校內、校外)+遠距輔助教學(同步、 非同步):本課堂教學與實習課程有利用遠距教學授課,但遠距授課 時數未達課程總授課時數的二分之一,為輔助教學性質。
(2)課堂教學+實習(校內、校外)+遠距輔助教學(同步、
2.預計於110年5月初召開遠距教學委員會議審議遠距教學課程 新開、續開之申請,以利送校課程委員會議研議。
(1)新開課程請檢附「遠距教學課程申請表」、「大專校院遠距教 學課程-教學計畫大綱」(請用新表格)、「資料繳交確認表」。
(2)續開課程請檢附「遠距教學課程申請表」、「大專校院遠距教 學課程-教學計畫大綱」 (請用新表格) 、「資料繳交確認表」 、前一學期遠距教學課成果報告及教學評量表。
(1)新開課程請檢附「遠距教學課程申請表」、「大專校院遠距教
(2)續開課程請檢附「遠距教學課程申請表」、「大專校院遠距教
(3)新開或續開課程選擇「非同步遠距教學」方式授課,請提供數 位教材資料及清單,網路教學平台須以ShareCourse(m ooc.usc.edu.tw)、實踐影音平台(media. usc.edu.tw)、Tronclass教學平台(tron class.usc.edu.tw、tronclass.kh. usc.edu.tw)為主,請勿使用自行架設之教學平台。
※遠距教學課程申請相關表單電子檔可至https:// reurl.cc/XkxLga下載。
※遠距教學課程申請相關表單電子檔可至https://
3.請各學院/學部於遠距教學委員會議開會前1週提供「特殊開課 申請-遠距課程」相關資料紙本及E- mail電子檔至教學發展中心業務承辦人信箱。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人:
林芳葶(高雄校區,分機3174,fangting@g2. usc.edu.tw)
教務處教學發展二中心敬啟
林芳葶(高雄校區,分機3174,fangting@g2.
教務處教學發展二中心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