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1.教育部遠距教學型態定義(資訊來源: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ace.moe.edu.tw):
(1)遠距教學:指師生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
(2)遠距教學(同步):指科目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且主要(或多數)採網路視訊系統,以同步教學進行者。
(3)遠距教學(非同步):指科目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且主要(或多數)採網路教學平台,以非同步教學進行者。
以下為輔助教學性質
(1)課堂教學+遠距輔助教學(同步、非同步):本課堂教學有利用遠距教學授課,但遠距授課時數未達課程總授課時數的二分之一,為輔助教學性質。
(2)課堂教學+實習(校內、校外)+遠距輔助教學(同步、非同步):本課堂教學與實習課程有利用遠距教學授課,但遠距授課時數未達課程總授課時數的二分之一,為輔助教學性質。
3.請各學院/學部於遠距教學委員會議開會前1週提供「特殊開課申請-遠距課程」相關資料紙本及E-mail電子檔至教學發展中心業務承辦人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