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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發公告】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特殊開課申請-遠距教學,即日起開始收件

說 明:
 

1.教育部遠距教學型態定義(資訊來源: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ace2021.moe.edu.tw):
(1)遠距教學:指師生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
(2)遠距教學(同步)指科目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遠距教學方式進行,且主要(或多數)採網路視訊系統,以同步教學進行者。
(3)遠距教學(非同步):指科目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含)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且主要(或多數)採網路教學平台,以非同步教學進行者。
以下為輔助教學性質
(1)課堂教學+遠距輔助教學(同步、非同步):本課堂教學有利用遠距教學授課,但遠距授課時數未達課程總授課時數的二分之一,為輔助教學性質。
(2)課堂教學+實習(校內、校外)+遠距輔助教學(同步、非同步):本課堂教學與實習課程有利用遠距教學授課,但遠距授課時數未達課程總授課時數的二分之一,為輔助教學性質。

 
2.預計於111 年 5 月初召開遠距教學委員會議審議遠距教學課程新開、續開之申請,以利送校課程委員會議研議。
(1)新開課程請檢附「遠距教學課程申請表」、「大專校院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大綱」、「資料繳交確認表」。
(2)續開課程請檢附「遠距教學課程申請表」、「大專校院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大綱」、「資料繳交確認表」、前一學期遠距教學課成果報告及教學評量表。
(3)新開或續開課程選擇「非同步遠距教學」方式授課,請提供數位教材資料及清單 。
網路教學平台須以本校ShareCourse(mooc.usc.edu.tw) 、實踐影音平台(media.usc.edu.tw)、Tronclass 教學平台(tronclass.usc.edu.twtronclass.kh.usc.edu.tw)為主,請勿使用自行架設之教學平台。
※遠距教學課程申請相關表單電子檔可至https://pse.is/43f3ua 下載。
3.「特殊開課申請-遠距課程」相關資料紙本及E-mail 電子檔至教學發展中心業務承辦人信箱。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人:
林芳葶(高雄校區,分機3174,fangting@g2.usc.edu.tw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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