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社群第二階段獎勵-申請說明及注意事項】
主旨:依本校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要點辦理,詳如說明
說明:
一、申請(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2年9月25日(一)止。
二、申請資格:針對111學年度(111-1、111-2)教師專業社群審核通過之跨域共創社群和共創社群,並提交社群第二階段產品報告書(例:教案、教材、教具、APP、書...等)。
三、申請說明:
(1)填寫《112學年度第二階段之跨域共創/共創社群產品報告書》(詳附件2)
(表件下載:教學發展二中心→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社群→教師專業社群第二階段產品報告書)
(2)產品報告書(紙本):送交本中心
(3)產品報告書(電子檔):word及PDF皆需提供,請寄送至linghsiu@g2.usc.edu.tw。
(4)檢附佐證資料:如檔案過大無法傳送,請燒錄光碟或提交usb。
(5)「申請書」與「佐證資料」請分開存檔。
(6)授權同意書:須與社群成員一併簽署於申請時繳交。
(7)同一教師於同一學期以獎勵1案為原則,且不得以同一成果重複申請校內相關獎勵。
(8)獲獎勵教師應有義務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相關教學研討會或經驗分享會。
(9)所繳交申請案之相關資料應無償由本校視需要享有使用權,部分成果可公開於學校網站,供教師觀摩學習。
四、獎勵名額、金額:(最後獎勵金額視當年度經費調整)
(1)至多特優2組、優等4組。
(2)特優每組獎勵金1萬2千元整;優等每組獎勵金8千元整。
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業務承辦人:王鈴綉(分機#3172 / linghsiu@g2.usc.edu.tw)
教務處 教學發展二中心 敬啟